约谈前必须做的七件事
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处理的,要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制定谈话方案及有关工作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需要对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函询的,要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且必要时要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
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谈话要保证整个过程都在可控范围内。在谈话之前要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护和处理突发情况的方案。
把这两条规定放在一起看,就可以知道一个事实:谈话并不是一坐下来就可以进行的。没有做好准备就去谈话,这是违反规定的。
这篇把谈话之前的准备工作分成七步来完成,并且每一步都有一条规则。看完之后你就会知道要准备些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准备——下一次领导让你做准备的时候可以参照一下这个清单。
一问:在谈话之前需要准备好哪些文件呢?
很多新人都认为谈话就是带着一个笔记本进去。按照《规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谈话之前要准备好两份文书:
要牢记住两个词:报批、把关。没有批准就不能谈论,这是铁律。
第二问:”六必知”是指什么?为什么要去做呢?
“六必知”是指在谈话之前必须要了解的六个基本的情况——
“六必知”并不是走个形式而已。各地在监督执纪实践当中都提出过”六必知情况掌握不清不放过”的要求,并且不允许没有弄清楚就进行讨论。为什么这么严格呢?有两个原因:
新人一定要知道的六件事:填写表格、归档。这张表格以后会出现在卷宗中。和第四期所说的全程留痕一样,表里面有的东西,你就做了;表里面没有的东西,就相当于没做。
三问:谈话方案怎样才算合格呢?
这并不是一个写作文的问题,而是一个”想清楚没有”的问题。一份合格的谈话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四问:安全预案管理的是什么呢?什么样的方案才算是有预案呢?
安全预案从哪里开始呢?就是对风险进行评估。按照”六必知”的要求把谈话对象的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级别——
做完风险评估之后的安全预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 预案维度 | 具体要求 |
|---|---|
| 医疗 |
|
| 安检 |
|
| 交接 |
|
| 应急 |
|
第五个问题就是审批过程中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审批不能少,少了就是违法。一般的过程为——
对于”走读式”谈话(即非留置状态下进行的谈话),审批的要求更加严格:要实行”一人一表”、”一人一批”,不能几个人共用一份审批表。审批一次有效期限一般为七天,如果需要继续谈话的,则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个问题就是谈话场所有什么样的硬性规定呢?
什么是”具有安全防护措施”呢?
第七个问题就是谈完之后就结束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准备工作还没有结束,在谈话之后还要做一系列后续的工作也需要做好准备。
一份完整的准备工作的清单
把上面提到的七条问题整理成一个清单,在下一次接到谈话任务的时候按照这个清单来检查:
| 序号 | 动作 | 具体要求 | 法规依据 |
|---|---|---|---|
| 一 |
|
|
|
| 二 |
|
|
|
| 三 |
|
|
|
| 四 |
|
|
|
| 五 |
|
|
|
| 六 |
|
|
|
| 七 |
|
|
|
最后提醒一句
很多新人都认为准备工作的过程就是一种形式主义——填写表格、签字、上报审批等等,一大堆文件让人感觉很烦人。这样的想法是很危险的。
准备得越充分,就越能保证安全。
在纪检监察实务中,这就是为什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把准备工作当作强制性的规定来执行的原因——并不是建议你去准备,而是要求你去准备。没有做好就是违反规定。
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七条(谈话函询报批程序)、第二十八条(谈话场所安全要求)、第六十九条(谈话安全保障及风险评估)、第七十条(谈话安全责任)。
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关于谈话方案与工作预案的解读。
3. 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六必知”、”一人一策”及安全交接的规定。
暂无评论